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眼横鼻直,气清骨寒。手眼外应金篦快,身心内照玉壶宽。
机丝交织兮春华蔟蔟,与物齐平兮梦蝶团团。性习林泉,身心信缘。
长虹敛雨,照雪倚天。头头物物随宜说,刹刹尘尘各住禅。
妙触出碍,幻成自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