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〔宋代〕
曹彦约
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拟吴侬曲(三首)
于谦 〔明代〕
送王判官同提点坑冶
梅尧臣 〔宋代〕
【仙吕】一半儿_多承苏氏肯
周文质 〔元代〕
行香子·说与樵青
方岳 〔宋代〕
别馆即事
华岳 〔宋代〕
用韦苏州寄全椒道士韵赠罗浮道士三首 其三
苏过 〔宋代〕
异时公子贵,珠履三千客。人生一饭饱,安用家万石。
百年过隙尔,朝不及谋夕。吾驾当早回,覆车岂无迹。
诸人颇有和余百梅诗者各赋一首
刘克庄 〔宋代〕
榴皮题壁
丁逢季 〔宋代〕
遍地锦
佚名 〔宋代〕
方长公重五饷以江鱼枇杷豆酒
徐渭 〔明代〕
江鱼银板枇杷金,绿菽家醅一瓮深。方叔特分长命酒,老夫正按小招吟。
且宽牛虎甘人责,莫解蛟龙夺黍心。万絮千花冯巽二,沾泥衔鸟美人簪。